严厉打击驾培“外地班”非法经营,保护消费者学车合法权益
前言:
为打击“外地班”、无证经营等驾培违法经营行为,净化我市驾培市场秩序,为学员提供放心、有序的学车环境,防止学员学车上当受骗。对此,市交通部门制定出台了《打击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违法经营行为工作方案》,持续大力开展巡查、打击、查处工作。
一、迅速行动,严厉查处非法经营
案例1
2月8日,针对群众反映伟平驾驶员信息咨询服务部涉嫌无证驾培、使用报废教练车的线索,天河区交通部门立即前往棠下非法招生点和岑村非法教练场开展调查。
经查,该企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利用3台报废的无牌无证车辆(其中2台改为电动汽车),在非法教练场违规开设“外地班”,进行机动车驾驶培训工作。执法人员当场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依法暂扣涉案车辆3台,并按程序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2
3月6日,白云区交通部门会同交警部门,对云城东路、云城西路附近开展打击驾培“外地班”及无证经营专项整治行动,行动过程依法暂扣涉案车辆 5台。
经查,该非法教学场利用4台无牌无证车辆和1台越秀驾校(粤AF333学)教练车,开展机动车驾驶培训工作,执法人员当场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依法暂扣涉案车辆5台。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案例3
3月7 日,开发区交通部门根据巡查发现的线索,组织力量对悬挂为盛发驾校、良安驾校、广新驾校、兄弟咨询点4家非法教练场进行查处。
经查,上述教练场均未经交通部门许可备案,执法人员当场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现场查扣教练车辆11台。涉及:同航驾校(粤A5251学)、里程驾校(粤AA378学)、永通驾校(粤A8638学)教练车、粤A43Y63、粤AB0188、粤A6208学以及5台无牌无证车辆。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二、拒绝非法学车,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2月底,市交通部门已发布《学车||2018年学车攻略,请注意收藏~》,请准备学车的市民阅读参考。
再次提醒广大学车市民切忌贪图“45天快速考证”、“考试包过”等学车承诺,遇到推销赴广州以外考试的“外地班”服务时,请主动拒绝,并通过“广州市学驾服务平台”、“如约学车”选择优质驾校报名学车。
下一步,市、区两级交通部门将持续不断加大驾培非法经营行为工作力度,净化驾培市场环境,维护市民学车合法权益。
最后,为大家普及一下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原文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1号),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二)使用无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三)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